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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平顶山市立法调研会成功举行
时间:2016-06-27 点击:3792次

2016年6月23日上午九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平顶山市调研会在平顶山市政府会议室准时召开。平顶山市委防范办主任、平顶山市法学会副会长孙宗杰参加了会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组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主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专家、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王良钧教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专家、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张继荣教授、金学苑《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成员付爽、张碧舟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会的系列调研第三站,由河南省法学会和平顶山市法学会负责组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组长马书龙主任就本次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和省人大委托第三方立法情况做了介绍,希望参会人员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来自平顶山市住建局开发科、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中级法院、物业管理协会、法学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开发企业协会、律师协会、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河南城建学院、华诚荣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九天城物业服务公司、平顶山市沪平物业管理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公司、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区平顶山饭店家属院业主委员会、新华区矿工路西258号院业主委员会等20余名相关代表参加调研会并积极发言。

参会代表发言

参会人员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复杂、物业费收缴难、法院审理时间长、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换届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并就当前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的小区内商铺管理、车位、小区绿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探讨。

自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单位以来,金学苑成立起草小组,广泛搜集研读资料,全面深入调研。此次调研会,使起草组更加了解了物业管理中各方的纠纷和法律需求,也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提供坚实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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