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立法调研会成功举行
时间:2016-06-27 点击:3571次

2016年6月22日下午三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调研会准时召开。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李林霞出席了会议。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

洛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王保国、洛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何明坡、洛阳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谢红叶,洛阳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罗军等出席了会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组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主任,《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专家、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王良钧教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专家、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张继荣教授、金学苑《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成员付爽、张碧舟参加了会议。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表示委托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修订工作全程参与指导,全程进行监督。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组长马书龙主任介绍了此次调研会的目的,立法需立足于民生民情,起草组广泛搜集研读资料,全面深入调研,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课题质量。
 

来自洛阳市住建委开发办、洛阳市中院研究室、洛龙区物业办、西工区建设局、涧西区长安路办事处、老城区西关街道办事处、瀍河区东关办事处、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律师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协会、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洛阳新天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天基地产有限公司、洛阳宝龙置业有限公司、凯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委员会等20余名相关代表参加调研会并踊跃发言。

参会代表发言

参会人员就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开发商承接查验、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管理企业职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委会委员的当选资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对老旧小区管理、物业费问题、车位问题等热点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通过此次调研会,起草组更加了解了物业管理中各方的纠纷和法律需求,也深感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责任重大。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Henan Golden Diamond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 .
豫ICP备16003496号-1技术支持:新火线
添加官方微信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