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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7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马书龙主任应邀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举办“僵尸企业”处置专题讲座。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单位参与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分管领导,资本运营、法律、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相关工作的法务人员共计200余人参会。
上午,马主任从什么是“僵尸企业”、为什么要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处置“僵尸企业”等三个方面对“僵尸企业”进行全面和生动的讲解,“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我省将“僵尸企业”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四类分类处置。在上述授课过程中,马主任还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处置“僵尸企业”的具体案例。
下午,马主任重点讲解了如何解决 “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面临的五大问题:债务处理问题、资产处置问题、职工安置问题、土地处置问题、依法破产问题。马主任建议,在我省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利用我省对处置“僵尸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社保政策、金融政策,还要借鉴全国其他省市处理“僵尸企业”的地方实践和成功经验。
会后,在提问环节,马主任还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参会人员开展了交流与互动。通过本次专题讲座,各参会人员对“僵尸企业”的认定、处置路径、重点面临问题、优惠政策等有了全面而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及时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内部有关“僵尸企业”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