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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律师受聘担任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时间:2016-08-08 点击:4960次



2016年7月27日,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合作协议》,聘请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律师和高级合伙人尤笑冰律师带领的金学苑律师团队将为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产业基金交易结构提供合规咨询意见、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为基金涉及的房地产、长期投资、融资、重组、并购等重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于2014年3月21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488号】正式批复同意筹备设立,是河南省第一支获得国家批准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也是国家批准设立三支规模超百亿的产业投资基金之一。基金规模300亿,首期100亿,注册地设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航空港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于2014年11月18日通过河南省发改委批复,同年12月22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2015年1月20日,基金管理公司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该基金将本着国务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原则,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助力中原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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