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2016年7月26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委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守法合规经营,防止登记申请机构的道德风险外溢,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委托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律师、高级合伙人尤笑冰律师、张志扬律师、马良律师、张豆豆律师和律师助理鹿小勇组成的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审核。
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公司于2015年11月在北京成立,是百瑞信托旗下艺术金融专业运作平台。 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公司充分依托百瑞信托的专业团队和项目资源支持,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方向,运用"金融+互联网"的思维,致力于为艺术家、收藏家与文化艺术机构打造高水平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