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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河南中心成立
时间:2016-05-31 点击:5807次

2016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河南中心依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在郑州成立,北京师范大学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理论研究团队正式走进河南,与中原智库、律师辩护实施强强联合。

成立仪式由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书龙律师主持,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副局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张远煌,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高级研究学术顾问皮艺军教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法学系主任张荆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河南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韩建国,河南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崔秉哲,河南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弋振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孟国祥,河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马中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特约研究员、河南省公安厅特聘刑侦专家姚丙育,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赵传海,以及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警察学院的翟英范教授等专家学者、知名企业代表、律师等100余人参加了成立仪式。

参会企业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韩长杰

参会企业代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郑刚、中原证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张振军

参会企业代表:三门峡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桃婷(右一)

成立仪式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由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邸瑛琪律师担任河南中心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卫平和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书龙律师担任河南中心执行主任,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部长李桂萍律师担任河南中心秘书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河南省政府参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河南中心主任邸瑛琪表示,中原法学界、律师界有大量的企业家辩护案例和丰富的辩护、防控经验,与北师大的强强合作,可以在全国层面更好地将企业家犯罪实证研究与犯罪理论相结合,共同完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制度,共同探寻、制订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的标准体系。


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河南中心执行主任、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书龙律师指出,现在企业有多种安全标准,如果再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标准体系,企业家根据此标准体系既能有效地防控刑事风险,又可以更集中精力经营企业,国民经济也可以更健康发展。


揭牌仪式-张远煌教授(左一)、邸瑛琪教授(右一)

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副局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张远煌教授认为,企业家刑事风险的爆发,往往集中于企业发展的高峰时期,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乃至生死存亡,还影响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国企业家对刑事犯罪有不少认识误区,且传统的事后辩护不如事前完善的预防制度。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高级学术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指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正在由之前的超稳定性向较大的风险性转变,一些企业家以私人的行为规则代替法律的规定,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对此,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张荆教授也表示,企业家犯罪原因很多,要研究预防犯罪,需要以研究社会结构为前提,对个案进行归纳、总结,从而找出企业家犯罪的规律。南京大学法学院狄小华教授特别强调,民企企业家刑事风险高发,检察机关必须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犯罪预防,突出平等保护,重视构建性特征,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并形成处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工作机制。


参会人员合影

河南中心成立仪式结束后,张远煌教授针对企业及企业家刑事风险来源的系统识别、刑事风险点的精准定位、刑事风险等级的准确评估与针对性防控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改良作了专题学术报告。为企业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支持。


金学苑参会律师合影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在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作为总部中心推动企业、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河南中心的成立对促进河南省企业家刑事风险理论研究、助推企业风险防控事业、建设法治河南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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