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裴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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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2002年—2009年,在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工作,副教授。

2009年—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作,教授。

教育背景:

1990年—1992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1999年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专业资格:

代理以民事经济纠纷、职务犯罪为主的各类案件。先后担任泌阳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火电建设公司、河南省电力建设公司、新安电力(集团)公司等企业的法律顾问;2012年至2013年代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其他专业和社会活动:

参与立法修法4次:1999年至2002年作为河南省立法小组成员,先后参加了《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工作,被司法厅授予个人三等功1次;2012年至2013年5月,参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义务教育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得到河南省人大的高度评价。

2003年以来一直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和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2011年11月,被河南省宣传部、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为河南省省级“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被河南省司法厅聘为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专家组成员;

2014年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聘为河南省就业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3年以来一直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分会常务理事;

2007年以来担任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理事。

2015年4月担任河南省法学会理事;

2015年11月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司法鉴定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5年12月被河南省法学会聘为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

专业荣誉:

1.2006—2015年,获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7项。

2.2008——2012年,获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奖三等奖3项。

3.2001年,河南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主要著述:

1.2008年,《法律救济的价值形态—以律师法律援助为视角》,光明日报出版社。

2.2009年,《司法鉴定概论》、《侦查学》,郑州大学出版社。

3.主持科研课题21项。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化解涉讼信访问题的对策研究》(批准号11BFX119),2014年9月结项(结项号为20141332);主持完成省级课题8项,其中2006年主持的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涉法上访问题研究》获2008年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核心期刊14篇:

(1)《律师职业公益性探析》,郑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2)《“留守儿童”犯罪的社会干预——“留守儿童”犯罪引发 的思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3)《论专家辅助人的性格——中立性抑或倾向性?》,山东社 会科学,2008年第7期;

(4)《对我国律师法律援助制度的思考——兼论建立法律援助公 职律师制度的必要性》,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5)《论对警察人身安全的保护》,河南社会科学,2007(3);

(6)《司法鉴定中的“对抗性元素”分析》,中州学刊,2008(3);

(7)《司法鉴定地方立法不规范现象研究》, 河南大学学报, 2002 年第5期;

(8)《论司法鉴定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河南社会科学,2000 年第3期;

(9)《人身伤害医学鉴定的根本出路》,中州学刊,2002(3) ;

(10)《人身伤害医学鉴定科学基础》,河南社会科学,2002(3);  

(11)《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主要思路》,领导科学,2009(5);

(12)《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改革刍议》,发表于《中国司法鉴定》 2010年第4期,中文核心期刊;

(13)《浅析涉讼信访概念的法律性价值》,发表于《河南财经政 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

(14)《化解涉讼信访问题的法律思考》,发表于《领导科学》2013 年12月(中),核心期刊。

裴小梅
法学教授
业务专长:

民事案件代理  职务犯罪辩护 司法鉴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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