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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李永强律师、马良律师和李超尘律师出席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03)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旗下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矿区储量丰富,煤种齐全,地跨三门峡市所辖的义马、渑池、陕县以及洛阳市所辖的宜阳、新安、孟津等县(市),现有11座生产矿井和7个生产辅助单位,职工和家属10 万多人,所产优质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广泛应用于发电、造气、工业锅炉、炼焦、建材等行业,产品广销河南、湖北、华东等20个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