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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律师为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时间:2016-11-22 点击:4145次


2016年11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受河南省财政厅、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申报2016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河南省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中原能源新能源勘察投资基金、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等3支基金开展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为吸引国内外资金、资本支持河南省经济建设,扶持河南省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年起设立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的投向主要有三类:一是采用参股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二是认购现有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新增股份、投资份额。三是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河南省设立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给予省级配套。    

河南省中医药产业基金总规模6亿元,基金投资专注于中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的股权投资及企业的后续建设投资,投资于河南省中医药产业企业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 以相对成熟的企业为依托发展中医药全产业链上下游项目,重点支持中医药种植、加工及生产企业发展,中医药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医疗服务等中医药大健康产业。    

中原能源新能源勘察投资基金总规模10亿元,基金主要投向“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成矿带(区)的探矿权;参股并购省内外具有开发价值的采矿权、探矿权;以及正在开采的优质矿业公司的股权。    

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基金专项投资于河南军民融合产业的核心企业和重要项目,促进军事科技成果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应用以及优秀民企对部分军工领域的参与补充,带动本省军民融合产业的整体发展。  

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主任担任总协调人,韩云志律师、马良律师和律师助理鹿小勇、刘阳等专门组建了法律服务团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2〕15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金〔2013〕15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分工协助的方式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金学苑律师的专业能力及认真负责的态度,再次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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