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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6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析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事业发展部部长马良律师作为本次主讲人,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形式举行,金学苑信托团队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2020年5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新规》”),旨在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这是信托行业落实《资管新规》的又一配套细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马良律师首先讲解了《资金信托新规》出台的背景、主要原则、总体结构,然后结合信托行业实际情况,详细分析了《资金信托新规》创新之处,对信托行业的利好和利空,强调《资金信托新规》确立的资金信托的监管框架清晰和务实,将资金信托定位为直接金融性质的资管业务,以投资为核心,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和服务内容,以受托人责任尤其是信义义务为架构,从销售推介、适当性管理、谨慎投资管理、净值化管理、内控和风险、外部监管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控,既监管产品标准,又控制行业全局,为资金信托的发展打下了制度性基础。
最后,马良律师对《资金信托新规》5章30条进行了逐条解读,对资金信托业务定义和管理原则、信托公司的受托职责和经营规则、信托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资金信托相关监管安排及相关用语的含义进行了详细分析。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为数不多的从事信托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对新规的出台给予高度关注,并及时举办此次业务学习的专题讲座,有助于增长团队的理论知识,为相关信托业务客户储备专业知识,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