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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律师受邀与河南投资集团联合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务”研讨会
时间:2015-05-28 点击:4156次

  

2015年5月28日下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受邀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3层会议室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务”研讨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郝令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余其波、副主任郑刚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成员出席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余其波主任主持。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业务负责人韩云志教授、叶俊庆律师和王世方律师、李永强律师、马良律师、律师助理马淼等团队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始,叶俊庆律师结合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实践经验,通过图表形式深度剖析了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改造项目和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三个成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从项目的整体结构设计、项目融资安排、风险分摊机制设置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操作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韩云志教授从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特点、政府推行动机、操作流程、发改委系统和财政系统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安排的区别等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深入的解读。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就发改委系统与财政系统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立项程序的区别、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制度如何衔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交易模型设计难点、施工方是否需要二次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法律依据、社会资本介入模式、项目公司融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研讨会最后,郝令旗总监对此次研讨会做了总结性发言,郝总监强调,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业务团队提供了非常专业的经验分享,本次研讨会使与会人员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推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的发展。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省政府,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注册资金120亿元人民币。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涉及电力、金融、水泥、造纸、交通、房地产、旅游等行业,拥有参控股企业103家,其中控股企业52家,旗下控股同力水泥、豫能控股、安彩高科3家上市公司,还控股中原银行、中原证券、中原信托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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