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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组成调研组到河南调研律师行业税收工作,就律师行业税收政策落实执行等情况与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智勐、副局长杨贵荣,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孙世海,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石英等人及律师代表参加。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马书龙律师应邀参加座谈会。
与会人员表示,伴随着律师业快速发展,出现了现行税收制度与律师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象,为此,他们建议以鼓励律师业发展为目的,充分考虑到律师行业的特殊性,明确律师事务所定位,制定适用于律师业发展的会计核算办法和税务征管办法;合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和税收返还力度,促进律师业良性发展。与会律师代表还反映了目前困扰着律师事务所乃至律师业发展的典型问题。
调研组通过调研充分了解了律师业对律师税收政策的诉求,表示研究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重要措施。近些年来,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断调整和改革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就律师代表反映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正视问题,并将以问题为导向,破立结合,继续不断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征管办法,同时希望在律师行业中加大有关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宣传,促进税收和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调研组承诺把律师代表反映的问题带回去进行研究,并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税法的框架内研究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扶持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优,激发律师业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