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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律师协助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
时间:2018-04-08 点击:4929次


2018年3月27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发布公告,成功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3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河南投资集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营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投融资主体。  河南投资集团投资方向主要集中于金融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三大核心产业。投资控股企业40多家,作为最大股东控股中原银行、中原证券、中原信托三家金融机构,控股安彩高科、豫能控股、同力股份、中州证券(香港)4家上市公司。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作为发行人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河南投资集团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修订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高效、专业地完成了中期票据发行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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