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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河南天工智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守法合规经营,防止登记申请机构的道德风险外溢,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天工智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委托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对河南天工智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审核。
河南天工智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成立,是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公司将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围绕机械装备及相关产业开展资本投融资及管理活动,服务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的经济战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审核通过,将为河南天工智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运作打下稳固的基础。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为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范运作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