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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李桂萍律师被评为“2013-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
时间:2017-04-07 点击:5468次



2017年3月,河南省律师协会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内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豫律协【2016】7号)发文要求,经各地律师协会推荐与考查,河南省律师协会组织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审委员会最终审议,决定对全省100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予以表彰。金学苑李桂萍律师被评为“2013-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截止到2017年3月份,河南省共有律师17314人。此次省直律师事务所共有11人被评为优秀刑辩律师。  




李桂萍  

中共党员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部长、律师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河南中心秘书长  

河南省法学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律政策研究会理事  

河南省法学会南水北调政策法律研究会理事  


李桂萍工作十年来参与及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十起,办理河南省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十数起,办理案件类型基本覆盖了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  

李律师职业操守优异,执业水平一直受到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好评。李律师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细致,分析案件事实准确,法律准备全面;敢于收集证据、敢于发问、敢于质证、敢于依照法律和事实提出辩护意见,语言犀利,逻辑缜密。  

李律师热心公益及社会活动,与律师希望小学的5名小学生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参与人大及政协立法活动,协助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完成议案、建议案、提案四十余项;参加河南省委统战部、河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活动,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积极参加河南省律协组织的青年律师论坛、女律师协会的各种活动,广受好评。


刑事业务部简介:  

刑事辩护业务是金学苑传统优势业务领域之一。刑事业务部由刑法理论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组成。顾问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原院长邸瑛琪教授(河南法治智库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书记房清侠教授及金学苑所高级合伙人许振安副主任担任,李桂萍律师任部长,李永强律师任秘书,由骨干律师马文高、郭中亚、陈明星、曹建宇、彭彦钊、张洪潮、刘向红、李鹏伟、李少帅、何鲲鹏、岳冬菊、翁素梅、刘颖、冯荣、杨爱玲、杨清志、李亚强、王刘廷、朱康乐、杨洁、实习律师邱颖颖、律师助理陈润一组成。 金学苑刑事辩护律师精通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部分具有高级职称,被聘为河南法治智库专家、公、检、法专家咨询委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擅长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实务操作方案,大量案件取得了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良好效果,部分案件发回重审,部分案件终止侦查,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在河南乃至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案件上百起,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公司犯罪预防与辩护领域业绩突出。  


部分案件:  

洛阳伊川3·31矿难案;  

义马11·3矿难案;  

信阳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案;  

洛阳王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新密王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辉县宁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  

郑州中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赵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商丘刘某涉嫌杀人案;  

安阳袁某涉嫌强奸案;  

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  

河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毛某涉嫌受贿案;  

河南省信用联社原理事长杨某涉嫌受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濮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某涉嫌受贿案;

河南文化影视集团原董事长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  

黄河公证处原书记孙某受贿案;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局长(正厅级) 夏某受贿案;  

开封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刘某涉嫌贪污、单位行贿案;  

河南省人社厅朱某滥用职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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