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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经过公开招投标流程,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正式受聘担任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常年法律顾问。
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以持有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14%国有股权、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洛阳轴承控股有限公司60.87%国有股权对应净资产评估值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注册资本金55亿元人民币,目前下辖煤机、轴承制造两大产业板块。
组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是河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举措,是河南省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的重要试点平台,在增强国资国企活力、增强国企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将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围绕机械装备及相关产业开展资本投融资及运营活动,服务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的经济战略。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将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中发挥主渠道功能,将成为国有股权的持股主体、价值管理的操作载体,盘活存量资产、培育新兴产业的投资中心,产融结合的桥梁纽带。
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律师、高级合伙人尤笑冰律师担任总协调人,韩云志律师等专门组建了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分工协助的方式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