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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律师协助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时间:2016-09-09 点击:5127次


2016年9月8日,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守法 合规经营,防止登记申请机构的道德风险外溢,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委托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本项目由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律师、韩云志律师、马良律师、张志扬律师和律师助理鹿小勇组成的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审核。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成立,是河南投资集团旗下的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管理机构。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备PPP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成为全国第一只获得国家批复的PPP基金。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私募的方式积极吸引工商企业、投资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PPP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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