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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当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单位
时间:2016-05-17 点击:3039次

2016年5月17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签约仪式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内举行,正式确定河南省法学会、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单位。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铁平,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关少锋,河南省纪委驻省人大常委会纪检组长韩长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新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王中夷等出席了会议。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贾世民,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马永钊等应邀参加了签约仪式。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主任等应邀参加了签约仪式。


委托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地方立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河南省人大首次通过购买立法服务的方式开展修订起草工作。经过严格评估,河南省法学会、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被正式确定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单位。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01年5月制定以来,在规范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实践中出现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社会公众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关少锋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就此次立法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起草单位要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法规草案,要妥善处理物业管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能够有效解决我省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尽可能突出河南特色,适应我省物业管理需要。河南省人大法制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全程参与指导,全程进行监督。

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贾世民表示,将组织人员广泛调研,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体推进,高质量、高水平按时完成任务。河南省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书龙主任也表示会最大化发挥律所人才优势,成立起草小组,广泛搜集研读资料,全面深入调研,切实反映民生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课题质量。
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省司法厅直属的融法学教学、科研、专业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历史悠久,学术研究氛围浓厚。在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将与河南省法学会协调配合,发挥专业优势,按时保质完成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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