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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上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基金涉及的法律问题召开业务研讨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郑刚主任,李旺、王晓娜、钟煜晖,河南中医药大学副教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业务部部长韩云志律师、魏星律师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自中国基金业协会2015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来,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本次研讨会围绕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展开,从基金的概要、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及实务操作三方面入手,着重探讨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充分交流。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进一步了解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及宏观法律体系,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与基金备案实务疑难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